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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學院2017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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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fā)布時間:201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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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學院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工作,根據(jù)上級文件精神、《青島理工大學2017年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推薦辦法》及有關要求,結合學院實際,經(jīng)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于9月12日研究,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一)組織機構

在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商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學院黨政領導和教師代表組成(見附件),具體實施我院的推免工作。

(二)機構職責

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在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制定推免工作實施細則,負責本學院推免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jiān)督等。

(三)工作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全面考核、擇優(yōu)推薦的原則

(四)回避制度

學院推免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小組成員如有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參加學院當年的推免生遴選,不得參與當年的推免工作。

二、推免生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yè)生。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社會主義信念堅定,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

3.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品行優(yōu)良,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5.本科階段素質測評中思想品德評議等級為優(yōu)秀。

6.體育成績達到本科教學要求,《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中成績無不及格項目,體檢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

(二)學業(yè)及綜合素質

1.勤奮學習,善于鉆研,成績優(yōu)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能力。

2.前6個學期平均綜合測評成績排名應列所在專業(yè)前40%。(所指成績均以第一次期末考試成績?yōu)闇剩?/p>

3.外語成績較好。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或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在460分以上。

4.為培養(yǎng)創(chuàng)新人才,提高培養(yǎng)質量,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yǎng)潛質,且前6個學期平均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列所在專業(yè)前50%,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經(jīng)3名以上我校本專業(yè)教授聯(lián)名推薦,通過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審核,有關證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公示無異議,上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在全校范圍內組織遴選,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具有推薦資格。(此部分不占學院推免名額指標)。

三、推免名額分配

推免生名額分配原則上按專業(yè)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人數(shù)、擁有的碩士點、碩士培養(yǎng)年限、培養(yǎng)規(guī)模及培養(yǎng)質量等情況綜合考慮。具體見表1。

表1 推免名額分配一覽表

指標

類別

對應本科專業(yè)

本科畢業(yè)人數(shù)

名額

1

會計學

171

2

2

財務管理

68

1

3

財務管理(合作辦學)

90

1

4

市場營銷

55

1

5

國際商務

56

1

6

電子商務

26

1

7

面向所有專業(yè)

466

1

四、推薦名單的確定原則

(一)第1-6類指標推薦原則

成立推免生面試專家組,專家組由7-9名專家組成,對所有符合條件報名申請推免的學生進行面試,面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素質能力、綜合素質能力。推薦成績包括素質測評分數(shù)與面試分數(shù)兩部分,其中素質測評分數(shù)占70%、面試分數(shù)占30%。以本科專業(yè)為基本單位,將符合條件的學生推薦成績排名,按照推薦成績排名依次確定;如果學生推薦成績排名相同,按照面試成績排名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參照綜合表現(xiàn),由“商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投票決定。

(二)第7類指標推薦原則

此類指標針對1-5類指標對應本科專業(yè)遴選,在第1-5類指標推薦的基礎上,對所有申請推免但未被推薦成功的符合條件學生的推薦成績進行排名,取各本科專業(yè)推薦成績第一名;統(tǒng)一組織面試專家組進行面試,按照素質測評分數(shù)占70%、面試分數(shù)占30%計算推薦成績,按照此次推薦成績排名依次確定;如果學生推薦成績排名相同,按照面試成績排名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參照綜合表現(xiàn),由“商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投票決定。

(三)如果某類指標沒有符合推免條件的學生被推薦,其指標自動轉為第7類指標。

五、推薦工作程序及進程

1.9月12日,學院召開黨政聯(lián)席會,研究成立商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分配推免名額,確定推免工作的基本原則,并對整個推免工作提出指導意見。

2.9月13日上午10:00,召開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全體成員會議,研究確定《商學院2017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

3.9月13日下午4:00,召開所有符合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會議,向全體學生公布推免工作實施細則、應屆畢業(yè)生素質測評成績及排名等情況,并同時在學院網(wǎng)站公示。

4.9月14日上午9:00~17:00,符合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向學院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學生自愿向學院提出申請,本人填寫“青島理工大學2017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表”、四六級成績報告單原件及復印件、本科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青島理工大學2017年推薦免試入學碩士研究生承諾書”,并于9月16日上午9:00~17:00由本人交到商學院團總支(1號教學樓301室)任孔冰老師處。

5.9月15日-17日,由商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秘書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提報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研究。

6.9月18日上午8:00前,學院召開黨政聯(lián)席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匯總,組建學院推免生面試(考核)專家組,面試(考核)專家組在認真審核材料的基礎上,根據(jù)實施細則進行逐一面試。

7.9月18日下午4:00前,商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依據(jù)推薦成績,根據(jù)實施細則初步確定推薦名單,并向全體學生公示。

8.學院按照學校規(guī)定,將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推薦名單及有關材料報送學校。

六、推免生注冊報名

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注冊報名。

七、其他

本實施細則若與上級文件沖突,以上級文件為準。本細則由商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商學院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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